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1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466,986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减少466,986股,注册资本相应减少466,986元。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公司申报债权,并有权凭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度继续实施。
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具体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河北省涿州市松林店镇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办公室
2、邮编:072761
3、联系人: 王海霞、辛娜
4、联系电话:0312-3951002
5、联系传真:0312-3951234
特此公告。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17日